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30 17:00
工作地点: 萍乡
公告详情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市卫健委批准,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七)被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
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00截止。
需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中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称职务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先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证明报告》,待证件下发后提交。
(一)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邮箱:pxszyyrs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
(二)现场报名:请带好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地点:萍乡市中医院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楚萍西路10号萍乡市中医院B栋2楼)。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
由人事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确定符合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考生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招聘中,同一岗位的招聘须形成竞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如果多次发布招聘信息,没有人报名,而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可降低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进行招聘。
考核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形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命题采取提前封闭出题。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及时在官网公布。
面试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详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遇名次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本单位可以续聘、变更、解除聘用合同。
本单位自主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市中医院人事科0799—6330551
监督、举报电话:市卫健委组人科0799—6879192,市中医院纪检监察科0799—63301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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